9月22日财税速览:境内自然人增值税代扣代缴制度确立,外籍个人股息红利恢复按20%征税
录入编辑:开开财税 | 发布时间:2026-09-22开开财税导读:本期速览聚焦近期落地的几项重要财税与工商政策:境内自然人增值税代扣代缴制度首次体系性确立,外籍个人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恢复按20%税率征收,跨境电商境外支出税前扣除凭证口径明确,中小企业回款难治理加码,《市场监督管理所条例》公布。以下为要点梳理,供企业参考。
一、自然人增值税代扣代缴制度确立(1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2026年第28号),明确境内自然人提供研发、软件、设计、咨询、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文化、教育7类符合规定的应税交易,由支付价款的境内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增值税;应扣缴增值税=销售额×规定征收率,扣缴义务人应于发生应税交易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办理扣缴申报并缴纳税款,同时扣缴附加税费。国家税务总局同步公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及其填报说明,均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应税交易,由自然人自行申报纳税。
二、外籍个人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恢复征税(9月1日起执行)
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20%税率;外商投资企业支付时应代扣代缴,并于支付所得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未扣缴的由外籍个人在取得所得次年6月30日前缴纳。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第(八)项同时废止。
三、跨境电商境外支出税前扣除凭证明确
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劳务发生的支出,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无法取得的,可从平台获取载明交易日期、交易双方信息、商品或服务详情、交易金额等项目的费用清单。扣除范围与标准按企业所得税现行政策执行。
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要点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处理。
五、中小企业回款难治理加码(国办发〔2026〕24号)
引导大型企业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将对中小企业最长付款期限限制在60日内,推动“60日付现承诺”;对合同未明确支付方式的,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均使用现金支付中小企业账款,不得以商业汇票或应收账款电子凭证替代;电子凭证最长付款期限压减至6个月,政府采购项目全额采用现金支付。
六、《市场监督管理所条例》公布(11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令第846号公布《市场监督管理所条例》,明确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办理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登记相关事项并承担辖区内日常监督管理职责;《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同时废止。
七、实务提醒
已进入9月下旬,涉及上述新政策的纳税人可提前准备:一是梳理采购自然人提供7类服务的支出,在合同与付款环节预留代扣代缴安排;二是外商投资企业复核分红代扣代缴与申报流程;三是跨境电商企业整理境外支出的发票、收据及平台费用清单等扣除凭证。具体申报期限与办理口径,请以主管税务机关公布的安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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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开开财税整理|整理日期:202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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